10月6日18时28分许,北仑警方接群众报警称,北仑区春晓街道慈岙村发生一起持刀驾车伤人案件。接警后,北仑公安迅速出警,经初步调查,犯罪嫌疑人王某某(男,北仑区春晓街道慈岙村人)因个人纠纷持刀行凶后拦下一辆过路汽车并驾车撞人,1人被撞当场死亡,1人经抢救无效死亡,16人受伤,伤者已在医院全力救治。北仑警方已于10月6日23时15分抓获犯罪嫌疑人,案件正在全力侦办中。
本案中,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因个人纠纷导致了情绪与心理问题进而引发了嫌疑人持刀行凶后拦下一辆过路汽车并驾车撞人的恶性犯罪事件。1人被撞当场死亡,1人经抢救无效死亡,16人受伤,伤者已在医院全力救治。本案严重危害了社会治安,对社会氛围造成了严重不良影响。本案中,犯罪嫌疑人王某某由于个人的情绪与心理问题产生了报复社会行为,在行凶过程中造成了大量人员伤亡,危害社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故意杀人,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罪的一种。是中国刑法中少数性质最恶劣的犯罪行为之一。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杀人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故意杀人的行为,就构成故意杀人罪。由于生命权利是公民人身权利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因此,不管被害人是否实际被杀,不管杀人行为处于故意犯罪的预备、未遂、中止等哪个阶段,都构成犯罪,应当立案追究。
在本案中,犯罪嫌疑人利用路上拦截的汽车作案,在公路上当场撞死1人,1人重伤抢救无效死亡,16人遭到汽车冲撞后受伤。不仅是本次案件,在2018年9月12日晚7时35分,湖南省衡阳市衡东县发生一起恶性案件,犯罪嫌疑人阳赞云驾驶红色奇瑞路虎越野车冲入县城洣江广场,故意猛烈撞击人群后,又下车持械砍伤现场群众。犯罪嫌疑人现虽已被警方抓获,等待法律的制裁,但无辜的受害人却不能复生,血的教训需要让我们总结在犯罪分子驾车冲撞人群这种恶性犯罪事件中,我们应当如何防卫?如何保护自己?今天国际安全防卫学院带领大家学习——应对车辆撞击。
3.1 车辆撞击风险识别与风险规避
当提前观察到可疑车辆、并且在不该出现车辆的地方有车辆向我们撞来的时候,我们第一时间要做到快速反应,提前规避,如寻找遮蔽物(店铺、树木、路障等等),令车辆无法撞击到我们,确保人身安全。
3.2 车辆撞击风险应对
当没有提前发现可疑车辆、并且车辆突然向我们撞来的时候,我们一定要做到:快速的向车辆两侧后方向逃跑,不可以原地趴下,更不可以向车辆两侧逃跑,因为这个时候车辆轮胎碾压或者是侧打方向盘,都可以再次向我们撞击。
面对车辆撞击,首先观察,寻找遮蔽物,对身体进行遮蔽,如果来不及遮蔽,一定要向车辆的两侧后方向逃跑!我是馨阳,关心你的安全,教你做自己的保镖。